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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2008年宝鸡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大幅下降

发表于2008-12-10

记者从宝鸡市交警支队了解到,截止11月底,全市城乡道路共发生等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826起,造成173人死亡,伤688人,直接经济损失4625598元。据交警部门分析,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死亡人数比例较高的主因,肇事多为私家车和货运车辆,一般城市道路和二、三级公路为事故多发主要道路,而道路失管、危险路段治理缓慢也是导致事故多发的客观原因。

   分析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包括: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例较高;私家车和一般货运车辆肇事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例较高;三是一般城市道路和二、三级公路事故多发;四是道路失管、危险路段治理缓慢也是导致事故多发的客观原因。今年以来,全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支队的统一部署,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第一要务,紧抓不放。在各项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中,突出事故预防,狠抓事故预防措施落实,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预防工作。通过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和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,2008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大幅下降。

   与去年同期相比,事故起数减少201起,下降19.57%;死亡减少17人,下降8.95%;受伤减少145人,下降17.41%;经济损失减少866738元,下降15.78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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